陳資雲家族古文書
家族文書
紙
民國民初時期/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
33.5*28.3公分
登錄號:2008.004.0022
此件是大正3年(1914年)6月15日,竹北一堡石壁潭庄247及247-2號番地之土地登記證明書。此件持分贈與字主要是立約由居住在石壁潭247番地的張廷元將其兩處的土地贈送給居住在十份寮庄238番地的張尊元。持分贈與係源自清朝繼承制度屬遺產均分制度,一般皆由被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。將財產、田地持分給各繼承人,並由諸繼承人共同訂立契字,作為土地所有取得憑證。由名字推測兩人為兄弟,贈送原因暫時無法由相關文件解讀。
而這兩塊地分別是247番地、帶有土地建物0.7厘,以及247-2番地、建物2.85厘,其中這兩塊土地的三分之一持有權贈送給張尊元去掌管。與此贈送相關的日治時期土地登記已經在前一年,也就是大正2年(1913年)6月24日完成,相關土地登記證建議閱讀〈大正2年土地登記濟證石壁潭庄247號番地〉及〈大正2年6月登記濟證用紙石壁潭庄247號、247-2號〉。另外三分之一土地持分的張光海相關持分文書,建議參考〈大正2年11月登記濟證石壁潭庄247號、247-2號番地〉等相關文件。